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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人员支出成本在绩效核算时如何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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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人员支出成本在绩效核算时如何扣除?

发布日期:2019-06-24 作者: 点击:

人员支出在一定时期内是科室相对固定的成本支出,一般绩效方案中扣除的方式不外乎有以下几种

1.全额扣除。按科室人员应发工资总额全额扣除。

2.比例扣除。按照全院人员工资平均数的比例扣除。

3.定额扣除。按照全院人员工资平均数的定额扣除。

第1种方式是全成本核算的绩效模式使用最多的扣除方式,全收入减去全支出(包含全额工资)按比例扣除,这种收减支的方式国家医改政策已经明文规定不允许再执行。

第2种按全院人员工资平均数的比例扣除是现改良绩效模式成本扣除的一种方式,但也会存在明显的问题。虽是全院平均数的比例但科室人员工资高的扣除的额度高,工资低的扣除的额度低。而人员工资的高低不单和职称、职务、年资挂勾且和在编不在编有关,让科室在用人方面有所顾忌和挑剔,不利于科室人员结构的合理搭配调整。

第3种扣除模式笔者认为相对合理,因为科室人员工作量与科室人员工资高低没有直接关系(工资高者不一定工作量高,工资低者工作量不一定低)。因此在人力成本扣除方面更应该一视同仁。让科室在一定条件内可灵活调整科室人员结构。当然对于科室新进人员(特别是未定科、实习生等人员),医院也可给予政策扶持,如新进人员在原有扣除基础上按一定比例减免,让科室不会因为新进人员带来成本的压力,而造成不愿接收培养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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